首页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电网接入管理 第十九条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电网接入管理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应改进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网源协调发展,建立网源沟通机制,提高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相关工作的效率,衔接好网源建设进度,确保配套电力送出工程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进度相匹配,满足相应并网条件后“能并尽并”。光伏电站并网后,电网企业应及时掌握情况并按月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