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二十六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于符合条件、适合送养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安排送养。送养儿童前,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将儿童的智力、精神健康、患病及残疾状况等重要事项如实告知收养申请人。 对于符合家庭寄养条件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