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注册办法(200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申请制作师初始注册登记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制作师职业道德;

取得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

经所在执业单位审核同意;

身体健康,能够在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