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3. 第七章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罚则

第七十二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信托投资公司或者擅自经营信托业务的,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并予以处罚。 第七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办理资金信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退回存款,并停办其部分或全部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 第七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由… 第七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