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四十五条 信托终止时,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对该项信托业务编制报告,经委托人及受益人确认后,将信托财产交还给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