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信托投资公司设置新的信托业务品种,应当事先将信托合同样本及有关资料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