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七章 受益人大会 第四十三条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受益人大会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10%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