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保管协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受托人、保管人的名称、住所;

受托人、保管人的权利义务;

信托计划财产保管的场所、内容、方法、标准;

保管报告内容与格式;

保管费用;

保管人对信托公司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