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三条 信托公司出现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申请解散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解散,并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