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公司总经理应当至少每年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