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应当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信托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