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传播秩序,加强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