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8 监督与管理 8.2 申诉、投诉、举报及处理 8.2.1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8.2.1 8 监督与管理 8.2 申诉、投诉、举报及处理 8.2.1 企业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评定机构提出申诉,评定机构应接受企业申诉,在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通知送交企业,并将企业申诉材料及其处理结果提交至评定管理平台。 8.2 目录 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