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各省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各省前两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各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储备情况; 各省上一年投资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和审计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