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托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挪用其托管的投资计划财产;

将其托管的投资计划财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合管理;

将其托管的不同投资计划财产混合管理;

将其托管的投资计划财产转交他人托管;

与受托人、融资主体、独立监督人合谋,损害受益人利益;

投资计划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