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委托人投资受托人设立的投资计划,应当聘请托管人托管投资计划的财产。受益人应当聘请独立监督人监督投资计划管理运营的情况。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