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投资计划 第二十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投资计划 第二十条 受托人、托管人、独立监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或者投资计划约定,造成投资计划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