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会计核算管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2004年) 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会计核算管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保险资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