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三节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节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三节 交易行为控制 第四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当对投资指令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应当建立全面的集中交易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实行集中交易制度、设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门禁管理、公… 第四十九条 保险机构应当制定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拨流程,严格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十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公司行为管理制度,跟踪、收集、整理与持仓投资产品的到期日、付息日、除权日等公司行为相关的信息,及时向投资人员发送影响公司行为的重要提示信息。 第五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监管机构对于各类投资交易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监管机构提交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