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一节 委托、受托关系管理及控制 第四十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一节 委托、受托关系管理及控制 第四十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保险资产托管机制,选择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等专业机构作为托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各项投资资产实行第三方托管和监督。 托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保险机构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有效指令办理资金收支,并确保托管保险资产的收支活动通过托管资金账户进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