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节 投资后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节 投资后管理 第二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针对交易对手方未能按时全额支付本金或利息的情况制定应对机制,启动催收流程,并在必要时应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