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四节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四节 第四节 尽职调查与商务谈判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尽职调查等专业服务。保险公司要建立选聘相关制度及配套流程,明确选聘要求及标准,并符合其相关内部控…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由投资执行部门或岗位对投资标的开展尽职调查,法律、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的专业人员参与投资标的项目评审,并发表意见。尽职调查报告及其他尽…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要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与交易对手商务谈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等核心投资条款,优化项目风险收益特征。涉及重要商业条款的谈判,要由… 第十八条 商务谈判结果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落实在投资协议或其他法律文本中。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