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202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82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2014) 第四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