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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保险公司应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收益类资产至少归为关注类:

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操作性或技术性原因导致的短期逾期(7天以内)除外;

资产发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重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债务合同本金、利息、还款期限等;

债务人、担保人等相关方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发生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债务发生违约或重组等;

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账面余额占比50%以上的投资标的存在本条前项有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