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股权投资的风险分类如下:

对于可以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市场价格的,按投资成本与公允市场价格孰低法进行分类。公允市场价格的确定原则为:如存在活跃市场的,其市价即为公允市场价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股权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股权的公允市场价格应比照相关类似股权的市价确定。类似股权建议选择上市公司,参考标准为:公司所属行业、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方面的指标基本相同。

正常类:公允市场价格不低于投资成本,没有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关注类:公允市场价格虽不低于投资成本,但估计存在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次级类:公允市场价格低于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以内。

可疑类:公允市场价格低于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存在较大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含)-80%之间。

损失类:公允市场价格低于投资成本,股权投资肯定损失,预计损失率在80%(含)以上。

预计损失率=〔(投资成本-公允市场价格)/投资成本〕×100%

对于无法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公允市场价格的,应综合考虑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净资产等因素,以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安排,整体评价其风险状况和预计损失程度。

正常类: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持股净资产总额不低于投资成本;(2)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按约定正常分红;(3)股权具有明确的、有效的退出机制安排。

关注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持股净资产总额不低于投资成本;(2)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一般,已不能按约定正常分红;或股权的退出机制不太明确或有效性较弱。

次级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持股净资产总额低于投资成本,预计损失程度在30%以内;(2)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差,经营出现较大问题,连续三年不能按约定分红。对新开业(不满三年)企业的股权投资,持股净资产总额低于投资成本,但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前景较好,相应的股权投资可划分为关注类。

可疑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持股净资产总额低于投资成本,预计损失程度在30%(含)-80%之间;(2)被投资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或有重大违规问题,监管部门已对其发出警示或整改通知;(3)被投资企业资不抵债,但差额较小。

损失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持股净资产总额低于投资成本,预计损失程度在80%(含)以上;(2)被投资企业资不抵债,且差额较大;(3)被投资企业已被宣告破产、接管、撤销,或停止经营、名存实亡,进入清算程序等。

预计损失程度=〔(投资成本-持股净资产总额)/投资成本〕×100%,其中,持股净资产总额=每股净资产×保险机构持股数

自投资发生之日起不满两年的股权投资,可以不考虑上述分类标准的第(1)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