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银保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设立申请书;
拟设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由银保监会按有关规定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
设立申请书;
拟设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由银保监会按有关规定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