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202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东应当为境内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境外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持股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