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2013年) 第四章 统计信息管理与公布 第二十九条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统计信息管理与公布 第二十九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规范统计信息的审核、签署、交接、报送、保存、查询、使用和披露等事项。 统计信息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