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章 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第二十二条 保险统计管理规定(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第二十二条 保险机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收集、整理的统计信息,不得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信息或者编造虚假统计信息。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