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一节 保险经纪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 第五十七条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一节 保险经纪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 第五十七条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前3年内从事保险相关业务或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关证明。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