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负责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全面、认真听取投诉人陈述事实及理由,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

与保险消费投诉或者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