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 第四节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 第四节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 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保险消费投诉登记制度和保险消费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汇总投诉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