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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财务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应突出保险机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与会计政策选择、偿付能力管理、财务负责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