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九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十九条 审计责任人的培训内容应突出依法合规与公司治理、保险机构财务管理、保险机构审计原则与要求、审计责任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