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二十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二十条 考试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未携带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