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分支机构准备金计提与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分支机构的准备金应客观、公允地反映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不得人为调节; 分支机构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