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三章 折现 第九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九条 第三章 折现 第九条 折现率应当根据与未来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该市场利率可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准(中国债券信息网“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www.chinabond.com.cn),加合理的溢价确定。溢价幅度应符合银保监会有关规定。 第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