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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对预期未来发生赔款的估计应综合考虑相应评估单元历年事故年赔付率或业务年赔付率情况、大灾影响以及未来变化趋势等因素,估算间接理赔费用所使用的假设应与评估未决赔款准备金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