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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保费充足性测试是指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金额应不低于以下两者中较大者:

未来净现金流出。对未来净现金流出的预测应考虑风险边际和货币时间价值;

未赚保费准备金。原则上,保单获取成本的未到期比例参照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确定。

如果第(一)项大于第(二)项,则将其差额作为保费不足准备金;如果第(二)项大于或等于第(一)项,则无需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

在进行保费充足性测试时,不考虑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