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二章 未赚保费准备金 第八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未赚保费准备金 第八条 对于无法获取逐单信息的再保险业务,可采用四分之一法、八分之一法或二十四分之一法等方法评估未赚保费准备金。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