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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准备金回溯分析基础数据的形成过程应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完整的记录与保存,以保证承保、理赔、再保、费用、投资等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与有效性。保险公司准备金回溯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