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2016年)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4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201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保险集团内统一投资平台开展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由保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