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制定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运用适当方法和模型,对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成本收益、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测算与分析,结合资产负债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战略,设置指标预警值和…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市场需求、资产端形势变化以及资产负债匹配要求,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业务规划和产品开发计划,优化产品业务结构。 第十八条 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优化产品定价模型、方法和工具,加强产品定价管理。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管理和评估产品结构、销售渠道、费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退保、赔付等与预期发生较大偏差对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业务负债特性,综合考虑公司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资产负债匹配要求、长期预期收益和偿付能力管理等目标,确定各类账户预期收益目标和风险指标,制定、…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前,应当综合偿付能力约束、风险偏好、市场环境、监管要求等因素,评估分析投资活动对公司以及相应账户资产负债匹配状况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进行投资的,应当加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息共享,向受托人提供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负债信息,包括委托投资账户的久期目标、投资收益…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分析潜在风险因素对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成本收益以及流动性的影响,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压力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回溯机制,每年开展回溯分析,并对重大偏差研究采取改进措施。回溯分析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或模型工具)应当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资产负债管理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形式、频率和报送范围,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及时了解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其管理状况。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结合自身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变化情况,跟踪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和主要影响因素变化趋势,及时评估和调整资产负债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