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对任职资格核准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可以包括下列方式: 审查任职申请材料; 对拟任财务负责人进行任职考察谈话;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