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的佣金和手续费应当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集中支付,保险公司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佣金和手续费,省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得支付佣金和手续费。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