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对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审计。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