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条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向保监办提交一式三份下列材料: 设立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文件; 营销服务部申报表; 营销服务部设立方案; 内部管理制度; 拟任职主要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