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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设立营销服务部应当向保监办提交一式三份下列材料:

设立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文件;

营销服务部申报表;

营销服务部设立方案;

内部管理制度;

拟任职主要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

办公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

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