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章 材料申报 第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材料申报 第六十二条 申请发起设立或者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或者投资人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类、财务信息类、公司治理类、附属信息类以及中国保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