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股权事务 第六十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十条 第六章 股权事务 第六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中国保监会核准或者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章程变更和工商登记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