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入股资金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入股资金 第三十三条 投资人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